追忆浪漫情色|从情书与诗歌谈起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哲学人 Author 诗歌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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墙外是古老的夜空
房中是古怪的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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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身体
是情欲绑架的傀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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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
情
书
与
追忆浪漫的情色
诗
歌
谈
起
情色,不可颠倒为色情,这个顺序非同小可。区分情色与色情,有一个简单的标准:色情是肉体的放荡,情色却是心理的浪漫,爱情的颜色。浪漫一词,已经被人们说烂了,以至变得媚俗不堪,在我看来,回归浪漫,就是懂得品味情色。
情色不是色情,因为从根本上说,情色依赖想像,念头延伸得越远,色调越五彩斑斓,这是一种当代青年男女越来越难以享受的爱情境界。为什么,理由很简单,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人欲横流的时代,一切以看得见、摸得着的物质享受为幸福最高标准。头发染成黄色或红色,在大街上公然搂搂抱抱的那些小青年,我断定他两人之间很可能是没有情书交往的,这并不是我出于道德的评价,而是时代无可挽回的无奈。
作为爱情的一种颜色,情书已经渐渐淡去,其原因相当复杂,我不去追究,这里只注意它的效果:情书拥抱的不是情侣的身体,而是“他”和“她”的感情。分离的情人通过书信抒发对爱人的思念,这种方式隐含着一种危险的倾向:由于真人不在面前,情书只不过表达了孤独的情欲——情书等于自言自语,其危险性在于,「情书书写者所爱的不仅是收信人,也是写信人自己的感情」。
情书越是感人,越不切合实际。情书中的思念极易引起想象,它以无法直接拥抱爱人或“失去对象”为代价。卢梭的著名小说《新爱洛猗丝》,其实就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书集锦,其中所表达的情色是绝对浪漫的。情书的书写者像卢梭一样胆小害羞,寻找不被别人看见的愉快,爱情就像一个窃喜的幽灵,又像卢梭笔下的朱丽所言:
“真正的爱是柔和的,决不会粗鲁地掠夺爱物,而是怀着胆怯窃得。神秘、沉静、羞涩、惶恐,这些遮盖了甜蜜的激情,却使其更加细腻。”
其实,这样的细腻也是非常中国化的,是中国人表达爱意的传统方式。这里摘几句李清照的诗词,也是她的“情书”:
寻寻觅觅,冷冷清清,凄凄惨惨切切——燕过也,正伤心,却是旧时相识。满地黄花堆积,憔悴损、如今有谁堪摘?守着窗儿,独自怎生得黑?梧桐更兼细雨,到黄昏、点点滴滴。这次第,怎一个愁字了得。(《声声慢》)
民女李清照想念丈夫的心情如此,那么帝王呢?南唐李后主统治国家无术,亡国后对故国美人的思恋却感人肺腑:
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。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别时容易见时难。流水落花春去也,天上人间!林花谢了春红,太匆匆!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。胭脂泪,相留醉,几时重?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!(摘自《虞美人》、《相见欢》等)
这些诗句,可以归结为中国式的浪漫,它的情色,又与西方人的浪漫不同,其间的差别十分微妙,却非常重大。「中国古代表达爱情的诗歌,其感人之处,往往停留在一个“愁”字」:青春不复返,愁;事过境迁,愁;逝者如斯夫,愁;愁者,无奈也。这就限制了念头的延伸,我把这样的心境理解为朴素的浪漫,其色彩是灰色的,非放荡的。它的愁思之细腻,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。但是,在中国式的爱情心理中,这个“愁”很少能改变方向,从“乐”的角度考虑,这却是西方式爱情的情色。愁者往往胆小害羞,乐者往往泼辣纵情,从而具有通向“色情”的自然倾向。这里把“色情”打上引号,是因为它还只是局限在心理上的放荡,我把它理解为敢想,超出愁的界限的“想”。
令人意外的是,这样的念头在精神空间上更为广阔,比如,直接继承了卢梭浪漫主义传统的波德莱尔,这个极大影响了20世纪欧洲艺术情趣的象征派诗歌泰斗,把情感中的绝望歌颂为一种美,他的诗集取名“恶之花”即为此意。换句话说,令人愁的东西却令人乐。中国古人表达爱情时,往往借景抒情,无论这个景色是什么,通常不会直接是女人的身体,但波德莱尔在诗中这样写道:
当我闭上双眼,在暖秋的晚上
闻着你那温暖的乳房的香气
我就看到有幸福的海岸浮起
——而那绿油油的……清香
在大气中荡漾,塞满我的鼻孔
在我心中混进水手们的歌唱。
这是色情的想象,但不是色情本身。另一个象征派大师马拉美的《妖女》有异曲同工之妙:
拥挤的裸体,缄默的云雨,火山的岩浆。
即使借助毫无创造性的重复,
来一次没有德性的登场。
深而幽暗的难船,
在残骸中极度地痉挛,
不需要无用的船桅。
或许这场狂暴荒诞可笑,
万劫不复的毁灭,
毫无希望的万丈深渊。
纯洁的毛发贪婪的蔓延,
淹没了妖女孩子般的臀尖。
中国人含蓄,西方人直率,在诗歌中也是如此。含蓄的,念头也放不开;直率的,念头也贪婪。波德莱尔没有像李清照和李后主那样睹旧物生闲愁,没有被动的感受,而是瞑目遐想,冥冥中似嗅到心上人乳房的芳香,香气伴着暖秋,在金色海岸浮起,情侣大口吸着这样诱人的空气,倾听水手们浑厚的歌声。此情此景的色彩是黄色的,乃至色情的,但区别于肉体的放荡。
毫无疑义,色情是肉体的放荡。我们习惯于回避这个字眼,是受制于念头放不开的传统。一旦我们直视它,其蕴涵的哲理会扑面而来:性活动成为色情,这只是针对人而言。动物只有生育,没有色情。就此而言,色情在本质上其实是心理的满足。我又把抛弃了肉体放荡的色情称作情色,从这样角度理解爱情,爱的空间骤然开阔起来。
爱情是生命最高和最后的意义,这个境界连接着死亡。人们常说,爱情和死亡是文学两大永恒的主题,此话不假,但是人们很少把爱情、情爱或情色直接与死亡境界联系起来,这又是一种念头上的放不开。现实生活中,有好人也有坏人,中国人和外国人。但只要是人,情爱总是最美好的追求。我不知道人类中的多大比例在一生中有过真正的情爱,我指的是真正的情爱,与情色乃至色情纠缠不清的情爱。人,一条生命,其意义从来就不是以身体有机体寿命的长短为衡量标准的。「一个人活了一百岁,但每天的生命内容大致相同,这样的人只活一天就够了,因为其余的日子只是对这一天的模仿」。这不是讽刺,我甚至不否认,我自己乃至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过的,一种程序化的生活。我们太熟悉自己的生活,但是缺少激情。
毫无疑问,情爱是激情,稍纵即逝,显得十分宝贵。人爱自己的情侣,与其说是爱对方的身体或者她(他)本身,不如说是爱“性的陌生”,一个自己无缘得到的东西。两性为什么能相爱呢?因为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身处两个不同的世界,这两个世界的交换能迸发异常丰富的情感,其间的体验犹如面对死亡。人无缘经验死亡状态,因为活着的时候死还没有到来,而死了以后人就什么也不知道了。但是人有一个补救的办法,可以熟悉死亡,这就是脱离生活常轨的恋爱激情。性的激动犹如体验死亡,在性活动的瞬间,情绪激昂的情侣好象停止了呼吸,世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,时间也处于停滞状态,正常精神也随之停止,他和她沉醉在精神的病态。「性的对象越是陌生,性的狂喜越是异常,越能激发人的欲望」。
爱喜欢黑夜,人们却没有想到,这是因为黑暗象征着死亡,有如坠入马拉美笔下那毫无希望的万丈深渊,来一次没有德性的登场。
爱是缄默孤独的,因为爱的真正交流不靠语言。即使有语言在场,爱也不看重语言的内容。会恋爱者倾听女人的声调。就像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所说,在爱的场合,女人其实并没有什么话要说,但却可以说得非常动人。所谓“动人”,不指内容而指腔调,她的腔调是装饰、含羞、挑逗,如此等等。
马拉美式的万丈深渊,妖女居住的空间,男人喜欢这样的死亡状态,因为他坠入的不是地狱,而是天堂,他在一瞬间成了神仙。这是暴力,是的,爱的情色中隐藏着暴力,我想,两性之间由爱的情愿引发的暴力与黑色搭配,它撕扭在险不可测的万丈深渊,一种原始且令人陶醉的情色。
爱的暴力,又一个与死连接的字眼。不必羞羞答答,这是身体的色情,如果不能接受,我把它换成“热情”,与暴力相连的热情,性渴望身体的暴力——这样的描述本身绝非是色情的,从萨德那里走出来弗洛伊德。性心理的关键是戳穿“爱”的掩饰。这里有爱情的微妙精神,即所谓念头延伸。决不要在“愁”和“无奈”面前止步,其实,李清照借诗词消愁何尝不是一种玩味,玩味在这里转化为情趣,如果她在念头上能更深一步,得到的就不是简单的愁或者痛苦,而是情绪的升华,一种新的爱情境界,其中隐藏着难以察觉的快活。快活,李清照得到了吗?萨德得到了,萨德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,爱的鞭挞痛的只是肉体,快活的却是心灵。换句话说,也许根本就没有(动物性的)身体的色情,人之为人,决定了人只能享受心灵的情色。
情色之所以是浪漫的,在于它是一种神秘的体验。什么样的经验是神秘的?科学的经验不神秘,因为它能抓住对象。爱的体验抓不住对象,即使你此刻实实在在地抱着你的爱人,她也(他)不属于你,你并没有拥有她(他),她(他)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划归到与你不同的世界。在这个意义上,「你的爱到不了她(他)的心灵,反之亦然。你被自己的感情欺骗了,因为实际上,你爱的是自己的感情本身」。换句话说,青年男女们,你们也许从来没有想到,你们是为了爱而爱,为了热情而热情,就像英国文学家王尔德为了美而美。亲爱的读者,请允许我作一次哲学的引申,你们的爱情注重的不过是形式,为了形式而形式——这就是问题的关键。
什么是形式,就是装饰、表演、热情本身。
女人天性比男人更善于装饰自己,她从来没有话要说,却可以说得非常动人,于是,男人被打动了。但是,打动男人的力量不是被女人的雄辩,而是她的手势、姿态、眼神、身材、肤色、线条、容貌、声调,如此等等。所有这些,与她说出的思想内容无关,与逻辑无关。女人是热情的动物,她的举止赋予男人丰富的精神资源——她激发了男人的想象力:女人从来不虚伪,她的名字叫装饰。女人的装饰给男人带来多少情趣啊!男人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会点什么?学会什么?向女人学习想象力,学习为了爱而爱。
什么叫为了爱而爱,其实,许多女人也不知道。为爱而爱的真谛在于“不图回报的爱”。「我爱你,你就得爱我——这不是真正的爱,而是功利的爱,经过算计的爱,不吃亏的爱,想不开的爱,缺乏想象力的爱,诱发了无数爱情悲剧的爱」。真正的爱不以被爱为前提,从而是任何势力也夺不走的爱。这个境界之所以难以企及,乃是因为它与“算计的爱”势不两立并且孕育着神秘乃至宗教的气氛。
真正的爱肯定是宽容的,它并不追求现实生活中爱的回报,不苛求所爱的人只属于自己。把自己的爱人当成私人财产的人太贪财、太缺乏想象力、太算计了,要是不怕自己的女人被别人抢走,他可能随时准备扔掉,而为了占别人的便宜,又随时窥视别的女人。女人和这样的男人在提心吊胆中厮守一生,其幸福的境界肯定大打折扣。
爱又有狭义广义之分,狭义之爱指男女的情爱乃至性爱,广义之爱即博爱。博爱是念头最大的放开,这是启蒙时代的精神遗产。有博爱之心的人,在一个陌生人面前,不会在心里掂量对方是属于哪个阶级的人,是好人还是坏人,算计着和他交往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和坏处;有博爱之心的人把对方一律当成朋友款待,即使明知对方心怀叵测或者一贯算计自己。这里,我不得不为宗教辩护,因为真正拥有博爱之胸怀的民族多是有极为深厚的宗教传统。博爱是宗教最伟大的精神遗产,几千年的积累沉淀为人们牢不可破的内心动作,一种精神习惯。以博爱之心体验爱情,会少了多少红尘烦恼啊!
爱情的情色是博爱的颜色,有宽宏博大的胸怀,这是爱情的启蒙。情爱的心理习惯是家庭、家族、民族遗传的结果,并不存在好与坏,道德与非道德的差别,尽管如此,不同的爱情心理习的感受也不相同。在传统风俗中,东方民族习惯于女人出嫁之前把她们与男人隔离起来,比如阿拉伯妇女的黑色面纱。在中国的旧式婚礼上,妇女在与丈夫敬高堂、拜天地时,头上始终顶着一块红布,把闭月羞花之貌遮了个严严实实。中国古人的礼节是以各种方式把人与人隔离起来。西方人有贴面礼、握手,中国人则是作揖行礼跪拜,人与人之间绝不以身体直接接触。这样的习惯恐怕不是出于讲卫生的考虑,而是与中国人的哲学有关。中国人从来不喜欢正面直接交锋,讲究距离,饶圈子,迂回包抄,这是一种精神的习惯,即使谈恋爱也是如此。当然,百余年来,西方风俗的引进,中国人早就不磕头作揖了,也习惯了握手。但是,非男女情爱的亲吻礼节恐怕在中国永远行不通。
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中国的父亲在大庭广众面前绝不可能亲吻自己的成年女儿(当然,背后也不会这样),反之,母亲对儿子也是这样。什么原因呢?恕我直言,这可能又与国人想问题喜欢拐弯抹角的习惯(注意,这不是道德问题)有密切关系,那会引起多少不好的联想啊!就像鲁迅当年曾经讽刺的,道学先生反对女子的衣服裸露胳膊,认为这有伤风化,其实正是这位先生自己从这胳膊想到了性交。
中国人太含蓄,习惯于抑制自己的激情,所以从来不曾有过本民族的狂欢节,一个放荡热情的节日。有种种迹象表明,限制激情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精神习惯。我这里饶过烦琐的论证,只是说,激情是一个与自由密切联系的字眼,压抑激情就是主动地放弃精神与行为上的自由,从而在这两方面都放不开。怎么办呢?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,要改变一个民族的精神风俗,除了与其他民族的风俗长期融合,没有别的更好办法。这也是中国现在的情形,无论你喜欢不喜欢,这个倾向是不可逆转的。我这里不想谈中国人对性的开放态度(有人开玩笑说,现在中国,性和基层干部作秀一样,只能干,不能说),而想说另一个严肃的话题:在习惯之外的爱的感受是极有诱惑力的,因为这也是人的一个天性。
品味在感情习惯之外的感情,品味灰色之外的所有情色。让习惯的感情死亡,这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,好象习惯一旦丧失,痛苦之门就要敞开;但另一方面,对浪漫之人来说,对波德莱尔、马拉美、普鲁斯特来说,如果不存在感情习惯,生命对于时时刻刻受到死亡危险的人来说,必定显得芬芳宜人,妙不可言。习惯的感情重复感情,所以枯燥;习惯之外的感情创造感情,所以令人振奋,犹如沉醉在艺术之中。
长期独占式地拥有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。即使是两个相互爱恋的情人,当他(她)不在身边时,她(他)成为一个消失的谜,其生活也在模糊中变得神秘起来,引起情人间的焦虑和猜疑,无法拥有自己的另一半,但是,这种距离感却成为思念情人的条件。「人的天性在于爱他所不能拥有的东西,从那里会滋生出强烈的欲望」。尽管情人间总想让这段距离消失,拥抱一个实在的她(他),但是回味爱,拥有一种纯真的爱,反而需要距离。情人在长期厮守后经常出现一种反常的变化,即希望与情人分开,在有距离的情况下,爱喜欢在想象中拥有对情人的爱。当所思念的人不在场时,任何可能与之联系的因素都会引起一连串的遐想。不在的东西本身就是个谜,它像一个填不饱的无底深渊,有焦虑、猜疑、嫉妒、恐惧、怨恨——去增补这个缺失。最典型的例子是嫉妒与爱的浑浊,它属于生命中最复杂的体验之列,就像盼望深夜不归的情人,此刻她生活中的所有细节,好象都历历在目,一切都是她不忠的证据:她到过的地方,她发出的信笺,她睡梦中的喃喃细语。但是,这个嫉妒者拥有的并不是事实,而只是自己的情绪。
在更多的情况下,「爱并不像人们期盼的那样,萌发于两相情愿。实际上,常常是一方有需求,另一方却冷淡,时间在冷漠与需求之间震荡绵延,磨合出爱」。越是自己得不到的,就越想得到。在爱而又不被对方爱的情况下,对方的冷淡,无论是出于真心、假装,还是来自于自己的想象,倒使被冷落一方更想得到爱。倘若轻易得到爱的回报,情谊却锐减。爱是男女两个独立自我之间的意愿冲突与较量吗?若果真如此,这场爱的战争其实出自支配与控制的欲望。
情人间为了得到对方的爱(为了有支配或者控制的主动权),往往装出对所爱的人满不在乎,这时,却得到了对方的爱。情侣们也许从来没有意识到,在潜意识中他们一直在争夺意志上的自主权,不在精神上依赖对方。夫妻们几乎都有这样的体会,两口子长期不见面或长期在一起都会引发焦虑,这可能导致卢梭式的抑郁症,一种不讲道理的性情。于是一位贵夫人说,对卢梭这样的性情,只有一个办法,就是要让卢梭知道爱他的人在时刻关心他,而却不去打扰他,可这该有多么难啊!
爱与羡慕在一起,羡慕与嫉妒是一对双胞胎,它们都使感情倍受煎熬,但情侣们不是躲避而是在玩味这样的感情折磨,成为一种自觉的选择,在爱情的拥有与丧失之间荡着秋千。换句话说,感情的折磨反而是体验幸福的条件,一个危险的条件,因为它的潜台词是,快活来自异性的“虐待”。它还伴随另一个意愿:在自己受罪的同时,也让别人感到痛苦。人往往对自己喜爱的人有一种莫名的敌意,潜意识中的原因在于太依赖这个人,真是爱之越深,惩罚越甚。这包含着折磨人本身也就是爱的表示。无论虐人还是自虐,或者沉溺于恐惧,或者陶醉于爱,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都无法自拔。这就是爱情的强迫症。
以上,还不是浪漫的情调?五光十色的情调!这样的幸福色香味俱全,比拥抱一个美人的幸福更有诱惑力。要勾起这样的情色,看一张老照片,触摸她20年前的体温,安卧在她曾经睡过的床上,倾听她早已经逝去的甜美歌声——多么简单,可是,又有多少人,曾经,体会到。
-转自哲学人-
作者尚杰,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员,博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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